就某些方面講,中國可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比如闖紅燈,比如公園里吼歌。總是見一些說老不老、說小不小的男女,圍一個音箱,捏著麥克風,擺臀旋腰地大聲歌唱著。愛唱歌,不算惡習;即便唱得不大好,似也無可責難。問題是你唱得不好,為何還要音箱擴大了煩人呢?公園公園,公眾的園子,得考慮眾人的感受才是。
就算你是聞名世界的歌王,也不宜公園里音箱放歌。為什么?因為大凡藝術,皆有風格。風格不同,則愛者相異。是否有人不喜歡多明戈而偏偏愛聽貓叫春呢?世人多了去,大概率推測,是一定存在此類怪種的。恰巧這怪種也在公園里閑轉,你的歌唱沒準激怒得他,拎個半截磚來拍你噢!
以此推及寫作,也是同道共理的。寫作的原始動機,在我看來,并非讀者需要與強迫,而是你不寫便憋悶手癢。當然寫成之后,又本能地希望很多讀者了。一如頑童朝人堆里扔個石子兒,便躲到暗處眼巴巴期待反響。渴望被關注,是人自幼到老的天性,沒啥好爭論的。當然要除過那種無人知曉的,真正的隱士,他們是害怕被關注的。
你希望被關注,別人同樣巴望被關注。這是一條鐵律。因此我時刻提醒自己:不要送貨上門求關注,否則只能招煩,因為人家也正踮著腳尖恭候關注呢。理想的狀態(tài)是作品本身吸引人,自然而然受關注。
不要送貨上門,具體例子就比如:我極少書送人。這上面口碑欠佳,常被譏為吝嗇鬼。往來者不少是同道,送同道書無異于一個瓜農給另一個瓜農送瓜,不稀罕也罷,反可能累贅人家。
至于其他朋友,也還是不送的好。也不全是自估作品低檔。要知道大凡寫作者,都自負著呢。
不送人書更有一個原因:不知道或者說無法判斷對方是否喜歡我書。世間的東西都好,世無廢品嘛,不是說“寶貝是放錯位置的垃圾”嘛。經常是這樣,讀者拎來或抱來幾箱我的書請簽名。人家早就列了一個名單,我照著單子一本一本簽了便是。邊簽邊想,這位先生或女士喜歡嗎?一想書又不是我買的,掏錢人愛送誰送誰。于是——
另有讀者來簽名時,常外帶一兩本書攤上淘來的我簽贈某君的書。第一次遭遇時羞愧尷尬,次數(shù)多了竟生喜悅。一本書只被一個人讀,甚或人家壓根不曾翻開過,浪費且悲催是吧!流落書攤碰運氣喜歡者,善莫大焉。
如此的書,再簽一次眼下的藏書者名字。同時補一句:一本書如果好,就不該只被一個讀者看。好書如名妓,名妓何止相好一個!
至于手機上發(fā)朋友圈,誰喜歡誰看去好了。不喜歡了屏蔽便是。反正微信圈就是個自我宣傳部,自吹自擂,彼此彼此,天經地義??倸w誰看誰不看,誰褒誰貶,純屬別人自由,與己無關。
但是作品一完成,就往各個群里亂砸,無異于公園里音箱吼歌,就欠妥不識趣了,招煩就正常不過了。
人,還是自尊自愛的好。
去年,一個朋友拉黑了我。后來索性刪了我。我沒生氣,也無權怪朋友,唯有自身檢討。一定是某時某處,我的某言某行冒犯了朋友,惹朋友反感。
再說我都刪過別人,就不興別人刪我?沒道理的。只是不必結仇。我不要敵人。
至于是否有人把我當敵人?大概率推測,絕對有的。但我壓根不想知道。
我樂意我眼里,一生皆好人。
2021年5月7日 ? 采南臺
收入《夜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