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外賣行業(yè)的不斷壯大,馬路上穿著藍馬甲、黃背心的騎手在車流中穿梭,難免會發(fā)生交通事故。這不幾個月前,王師傅在送餐路上,被一輛小轎車倒車掛倒摔傷,除卻身體的傷痛,后續(xù)的理賠更是讓他犯了愁。
案情介紹

2020年12月17日,外賣小哥王先生在羅河路送餐途中,與許某駕駛的小轎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王師傅受傷骨折,事故認定小轎車駕駛人許某負全責。王師傅受傷之后花費醫(yī)療費近兩萬元,并因骨折需要靜養(yǎng)休息無法繼續(xù)送外賣而失業(yè)。隨后,王師傅與小轎車駕駛人以及小轎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協(xié)商理賠,沒想到卻遭到駕駛人及保險公司的拒絕。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原因是,王師傅請求的誤工費8000元/月過高,沒有提供納稅證明和工資流水。但是王師傅有醫(yī)囑、有公司開具的誤工證明等證據,王師傅認為自己辛辛苦苦跑腿每月確實能掙8000—10000元,遂一紙訴狀將小轎車駕駛人以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調解
承辦法官在開庭審理后,認為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事實及交警責任劃分清楚,雙方當事人也不持異議,爭議的焦點主要在于誤工費計算的標準問題,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王師傅系美團平臺的騎手,但其入職以來和平臺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更無法提供個人所得稅證明材料,平臺僅僅提供了一份收入證明。保險公司代理人認為收入證明僅僅能證明王師傅系“騎手”,若月均收入超過5000元必須提供繳稅證明,否則誤工費只能按照居民服務業(yè)標準計算??紤]到王師傅“騎手”的職業(yè)性質和無法提供納稅憑證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給保險公司做工作,不能一味死扣書面材料,要多考慮王師傅實際收入情況和處于弱勢地位難以舉證的困難,適當提高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在多次溝通協(xié)調下,保險公司終于同意將誤工費標準提高到150元/日,王師傅也表示愿意退讓一步接受這個標準,雙方遂在法庭的主持下,達成了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賠付王師傅的各項經濟損失34484.48元的調解協(xié)議。
賠付到位
從交通事故發(fā)生到調解結束已經過去大半年的時間了,這期間,王師傅經過了艱難的協(xié)商以及索賠過程,曾經與小轎車司機以及保險公司都鬧得不太愉快,如今通過法院調解一朝得以解決,并且賠付款項已經到賬,心情很不錯,對承辦法官表達了自己的謝意,也對自己曾經態(tài)度不好表達歉意。
法官后語
看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主要看在這個城市里生活的弱勢群體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外賣小哥奔波勞累,辛苦錢賺非常不容易,通過一次訴訟調解的經歷,讓他感受到了司法的便民與溫暖,也正體現(xiàn)了我們這座城市的文明與包容。(李南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