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可以3個月內為他人注銷醉駕犯罪記錄、補辦吊銷駕駛證,近日,武漢男子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武漢市武昌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8年11月,史文(化名)因醉酒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后經(jīng)他人介紹認識了自稱能注銷醉駕記錄、3個月內補辦駕駛證的李某。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間,李某以注銷醉駕記錄、補辦駕駛證為由收取了史文92000元,后又以繳納“補辦駕駛證期間不能開車”的保證金、“補交茶水費”等為由騙取人民幣共計88000元。然而,在繳納上述費用后,史文并沒等到醉駕記錄的注銷和駕駛證的補辦。最終,史文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4個月。直至2021年1月,史文多次聯(lián)絡李某要求退還費用無果,加上對方時常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史文最終選擇了報警。
公安機關很快將李某抓獲歸案。經(jīng)查,2019年12月,李某還因以類似方式騙取他人4萬元被武漢市漢陽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21年8月18日,武昌區(qū)檢察院以詐騙罪依法對李某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田第潘 夏鴻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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