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簡介:
東香人,真名朱雙頂,一個中國傳統(tǒng)文化愛好者,以讀書為樂,不時寫點隨筆、札記、散文、詩歌等,近一年多在數(shù)個微信公眾號發(fā)文二百余篇,多次獲獎。

古詩的兩種體式
作者|東香人-朱雙頂(中國)
從今人的角度來看,以為講究平仄、對仗和押韻的詩作,就是古體詩,果真是這樣的嗎?認真的一探究,原來竟是一個誤區(qū)。這個誤區(qū)就在于不清楚古體詩與近體詩的區(qū)別上,不知道兩者之間有一個明確的時間分水嶺。這個分水嶺就是以唐為界,唐以前的古典詩體就是古體詩,唐(含唐)以后的古典詩體就是近體詩。雖然古體詩與近體詩都屬于古詩范疇,但卻是有著明顯區(qū)別的兩種體式,有著各自的藝術特點,不能弄混。
在詩歌發(fā)展史上,隋唐時期,人們將周、秦、漢、魏時的形式比較自由、不受格律束縛的詩體稱為古體詩。它也叫古風,是區(qū)別于唐代以后(含唐代)興起的格律詩的一種古典詩體。古體詩并非像今人以為的那樣呆板,而恰是它的活性成了它的藝術特色,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

一是字數(shù)不限,體式靈活。古體詩不但每一句字數(shù)沒有限定,就是整篇的句數(shù)也不限定,如同現(xiàn)代詩,不像格律詩對仗工整、句子新穎,但更講究立意。有四言至七言古體,而樂府體(也叫雜體)更是到了每一句的字數(shù)都不限定的地步?!对娊?jīng)》中的句式,雖多以四言為主,四句獨立成章,但其間也雜有二言至八言不等。兩漢樂府詩更是對中國古體詩樣式的嬗革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實現(xiàn)了四言詩向雜言詩的過渡。這是因為漢高祖是楚人,喜愛楚聲,《大風歌》就是其代表作,起到了上行下效的作用。而先秦楚地詩歌的代表樣式是《離騷》體,通常每句六言或七言,七言句最后一個字往往是語氣詞。這種詩體的句式稍加延伸,去掉語氣詞,就變成了七言句。把六言句中間拆開,就變成了兩個三言的句子。加之漢代樂府詩歌的曲調(diào)來源是多方面的,除了中土各地的樂曲外,還有來自少數(shù)民族的歌曲,這些異曲新聲又促進了詩體的演變,使樂府詩變成了雜體詩而更加靈活多變。鼓吹曲辭收錄的鐃歌18首就是配合北狄西域之樂演唱的,如鐃歌《上邪》就是典型代表:
上邪!
我欲與君相知,
長命無絕衰。
山無陵,
江水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與君絕。
從兩言到七言長短句的使用上,與現(xiàn)代詩能有多少差別?這首古代版的婚誓詩,立意奇新,用語奇警,別開生面。

二是押韻寬松,不講究平仄。在一首古體詩中,作者可根據(jù)自己的需要隨意轉韻,因此通常在一首古體詩中可能會有不同的韻腳,很少出現(xiàn)一個韻腳貫穿到底的情況。雖然古體詩對押韻沒有限制,但也有一些規(guī)律可循:一般在意思轉折處轉韻。當敘述的內(nèi)容有所變化時,往往會轉為其它韻部來押韻,使得整篇詩的層次更加分明,語氣也得以加強,在表示令人興奮的感情時用平聲韻,而在表達悲怨、憤怒的感情時則用仄聲韻,且可句句押韻,奇數(shù)句也可押韻?!对娊?jīng)》的押韻方式就多種多樣,常見的是一章之中只有一個韻腳,隔句押韻,韻腳在隅句,但也有不是一韻到底的,也有一詩之中換用兩韻以上的,甚至極少數(shù)無韻之作。如《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
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
不我與,其后也處。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
不我過,其嘯也歌。
詩三韻三轉而層層推進,似如泣如訴的悲歌,展現(xiàn)了一名棄婦對薄情郎的深懷哀怨。詩中一連轉韻用了“不我以”、“不我與”、“不我過”將丈夫背信棄義的行徑毫不留情地暴露在外,以此引出的“悔”、“處”、“歌”,將棄婦無奈的后悔、憂傷、號哭之悲傾情呈現(xiàn)。轉韻在這里達到了立意上的步步深入。

相比較古體詩,近體詩也往往給人以錯覺,以為近體詩就是今人之詩作,這也是一個誤區(qū)。近體詩是相對于古體詩而言,是指流行于齊梁以后的一種詩體,至唐時盛行,是唐以后最主要的詩體,又稱今體詩或格律詩。它根據(jù)漢字一字一音,音講聲調(diào)的特點,和詩歌對音樂美、形式美、精煉美的特殊要求而產(chǎn)生,分為絕句(五言四句、七言四句)和律詩(五言八句、七律八句)。其中律詩又包括排律,即十句以上的律詩。近體詩以律詩的格律為基準,講究平仄、對仗和押韻,基本要求為:一是除首尾兩聯(lián)外,中間兩聯(lián)一定要對仗,一般絕句可不受此要求束縛;二是必須講究平仄,其平仄分布規(guī)律有人總結為“句內(nèi)相間、聯(lián)內(nèi)相對、聯(lián)間相粘”;三是律詩是平起還是仄起、平收還是仄收,都要看第一句第二字和該句末一字,其特點通常是一韻到底,除首句入韻外,奇數(shù)句不能押韻。唐代是近體詩發(fā)展的黃金時代,將格律詩發(fā)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彪炳千古,以至后來者只得繞過它而另辟蹊徑,才開拓出詩歌發(fā)展的新天地。

從上不難看出,嚴格意義上說的古體詩與近體詩,只是以唐代時間節(jié)點劃分的概念,是詩歌發(fā)展史上的兩個不同階段而已,但呈現(xiàn)的卻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藝術特色和要求。站在今人的時間節(jié)點上,來看古人的詩作,恐怕都納入了古詩之范疇。如果是這樣的話,就一定要明白,今日之稱古詩與隋唐時所稱的古體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
當下,有三種現(xiàn)象:一種是將古體詩當成近體詩,凡談古體詩,必認為就是格律詩,唯格律而不認,對一切不符合格律要求的都不屑一顧,嗤之以鼻;一種是將近體詩當作古體詩,不守格律之要求,視格律為兒戲,凡五言四句或七言四句均標“絕”,五言八句或七言八句都注“律”,貽笑大方;一種是將古體詩與近體詩一律看成古詩,不加區(qū)分,隨意而為。這三種現(xiàn)象在今人創(chuàng)作古體詩與近體詩中都應避免。對于古體詩,則不能標注絕、律,尤其是五言、七言詩無標注明示的,就不能看成是近體詩,用格律來要求,應區(qū)別對待審視;對于近體詩,標注絕、律的,就應嚴格遵守格律的規(guī)則要求;對于古詩,須要弄清楚古體詩與近體詩之分辨。對古體詩既應繼承,更應創(chuàng)新;對近體詩既應守規(guī),也應發(fā)展。詩歌的承繼不應墨守陳規(guī)而一成不變,詩歌的創(chuàng)新也應在前人的基礎上再錦上添花。古韻新風的魅力也就源于此。
(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本期總編:靜好(英國)

注:本期配圖來自網(wǎng)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