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子》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將欲歙(xī)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欲取之,必故與之;是謂微明。
柔弱勝剛強。
魚不可脫于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譯文:
要想使它收縮,必先使它擴張;要想使它削弱,必先使它強大;要想將它廢棄,必先使它興盛;要想奪取它,必先給與它。這就是隱微卻有明顯的道理。
柔弱勝過剛強。
大魚不能離開深淵,國家武力不能公開炫耀。

秋雨堂淺見:
對本章主旨的理解歷來眾說紛紜,分歧很大。絕大多數(shù)解讀者都把“欲”(想)的主體(主語)當做“人”來加以分析,因此便有“陰謀論”一說,政客把它解釋為“權謀”,戰(zhàn)國時的韓非就是最早持此論者之一;兵家把它解釋為“詭道”,并以《孫子兵法》中的言論予以印證;有心機的人把它當做為人處世的智謀。就連宋代理學家朱熹也說:“老子心最毒,其所以不與人爭者,乃所以深爭之也,其設心措意都是如此?!?/p>
這些觀點都完全背離了《老子》貫穿全書的主旨,是對老子思想的嚴重曲解。
老子說:“圣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又說“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爭。”老子倡導“無為”和“不爭”,怎么會去教唆別人“歙之”、“弱之”、“廢之”、“取之”呢?這顯然是和老子的主導思想背道而馳的。
我認為,本章中“欲”(想)的主體應該是“道”。“歙之” “弱之” “廢之” “取之”是“道”對天下萬物的平衡和調(diào)控。“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而那些極端擴張、強大、興盛的事物,在“道”的調(diào)控下,必然會盛極而衰。所以,“柔弱勝剛強”是必然的趨勢,是“道”發(fā)揮調(diào)控功能的必然結(jié)果。這也是老子辯證思想的體現(xiàn)。物極必反,任何事物在其發(fā)展過程中,都會走到一個極限,這時,該事物就會朝著相反的方向發(fā)展變化。
世人一味喜歡爭強好勝,好大喜功,貪得無厭。為了漁利,機關算盡,極盡巧取豪奪之能事,結(jié)果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欲望一旦越界,那么等著他的就是一張更大的網(wǎng),而自己卻又成為了網(wǎng)中之魚,欲得漁利,反受其害。
本章旨在借物極必反的道理,告訴人們以柔弱自處,方能立于不敗之地。
“魚不可脫于淵,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大魚只有在深淵之中才能生存,如果脫離了深淵,就會成為漁夫的獵物。人不能離開“道”,背“道”而行就會身處險境難以自保。
國家的武力是用來保障國泰民安的,不可以耀武揚威,更不能窮兵黷武。如果那樣,就會成為敵國攻擊的對象,使國家陷于危險的境地。
老子告誡我們,無論是做人還是治國,都要以低調(diào)柔弱自處,“少私寡欲”,“去甚,去奢,去泰”,方能平安無憂。
文/靳義堂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