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本文是鐘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xué)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準(zhǔn)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春光如許。春到江南路。柳眼弄晴暉,笑梅老、落英無數(shù)。峭寒庭院,羅幕護(hù)窗紗,金鴨暖,錦屏深,曾記看承處。〇云邊尺素。何計傳心縷。無處說相思,空惆悵、朝云暮雨。曲闌干外,小立近黃昏,心下事,眼邊愁,借問春知否。
張震,南宋知名詞人,《宋史》無傳。當(dāng)時名“張震”者凡三人,而歷代文獻(xiàn)都有三人相關(guān)信息彼此混淆的問題,茲一一予以分辨。
(一)字“東父”之“張震”
此“張震”為漢嘉人。寧宗嘉泰年間曾知彭州。后曾任軍器監(jiān)。嘉定二年前后,提舉四川茶馬。
(二)“孝宗朝為諫官”之“張震”
此“張震”字真甫(父)。漢州綿竹(一說什邡)人。高宗紹興二十一年進(jìn)士。歷事高宗、孝宗二朝,官至知成都府,充本路安撫使。乾道八年八月后,卒于官。
考清楚了這個“張震”的籍貫和仕歷,再來審察楊慎《詞品》、沈辰垣等《歷代詩馀》、黃廷桂等《四川通志》諸說,便可發(fā)現(xiàn)它們的種種錯誤:
此“張震”不是“遂寧”或“遂州”人。
或許是因為此“張震”做過“遂寧府”知府的緣故,于是楊慎《詞品》誤記他是“遂寧”人。
沈辰垣等《歷代詩馀》又進(jìn)一步將“遂寧”訛作“益寧”。
而“遂寧府”在北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以前稱“遂州”(見《輿地紀(jì)勝》卷一五五《潼川府路·遂寧府·府沿革》),故黃廷桂等《四川通志》又誤記他是“遂州”人。
他一生中約有二十年的時間在做官,自登進(jìn)士第,一直做到去世。
《四川通志》說他“不仕”,其誤尤甚。
他“以數(shù)直言去位”,是在孝宗朝,而非“光宗朝”。
附帶說明,所謂“王十朋去,省為之空。張震去,臺為之空”,也是楊慎的誤記。
此語的藍(lán)本見于明·楊士奇等《歷代名臣奏議》卷二〇五《聽言》所引南宋·胡銓《論賣直疏》,原文是:
張震之去,西省一空;王十朋之去,臺列一空;王大寶之去,諫苑一空。金安節(jié)行又去矣,是瑣闥又將一空也。(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西省”是“中書省”的別名。張震于隆興元年以“中書舍人”去位,所以胡銓說張震這一走,中書省里就沒有稱職的官員了。
“臺列”指“御史臺”,王十朋于隆興元年以“侍御史”去位(見南宋·汪應(yīng)辰《文定集》卷二三《龍圖閣學(xué)士王公墓志銘》),所以胡銓說王十朋這一走,御史臺里就沒有稱職的官員了。
當(dāng)然,這只是憤激、惋惜之語,因為張震、王十朋等人都是當(dāng)朝特別敢于直言極諫的士大夫。楊慎恰恰將張震、王十朋二人所供職的部門記顛倒了。應(yīng)該說“王十朋去,(御史)臺為之空。張震去,(中書)省為之空”才對。
按照常理,這個“張震”既不字“東父”,似乎不可能是黃昇《絕妙詞選》里所說的詞人“張震”。但筆者發(fā)現(xiàn)了一些值得重視的蛛絲馬跡,推論出他很有可能“號無隱居士”,因此,我們還不應(yīng)貿(mào)然將他排除。
【附】
〇宋·范祖禹《范太史集》卷五《辭免中書舍人狀》曰:右臣準(zhǔn)閤門告報,已降告命除臣中書舍人者,臣蒙陛下擢任諫職,未及兩月,曾無毫分之補(bǔ),職事實未舉修,夙夜以思,未知所處;今蒙進(jìn)擢西省華要之職,在臣愚分,深不遑安。
按,范祖禹進(jìn)擢中書舍人,辭免狀稱此官為“西省華要之職”,可知“西省”即中書省之別稱。張震亦任中書舍人,故其去職,胡銓《疏》曰“張震之去,西省一空”。
〇宋·汪應(yīng)辰《文定集》卷二三《龍圖閣學(xué)士王公墓志銘》曰:公諱十朋,字龜齡,姓王氏?!∨d元年四月,除起居舍人,改兼侍讀?!皆拢逃?。公素以剛毅正直稱天下,至是人皆曰“真御史”矣。公益自任以當(dāng)世之重,大抵以定國論、正人心為本而去其害治者,不屑屑于細(xì)故也。江淮都督府出師進(jìn)取宿州,敵悉眾來爭,我?guī)熗耸鼗矗级綇埞I媳碜咱?。公奏曰:臣自總角在草茅間,聞強(qiáng)敵入中國,痛心疾首,義不戴天。臣素不識張浚,聞其天姿忠義,誓不與敵俱生,實敬慕之。頃以館職輪對,首言敵情不測,乞用浚等。既而敵果大入,太上皇帝親征,遣浚知建康府。陛下即位,因以江淮都督之任委之,天下皆以為當(dāng)。臣去冬被召至闕,前后進(jìn)對,皆以為恢復(fù)大計仰贊圣斷;又乞陛下勿貳,以濟(jì)大業(yè)。浚遣二將取靈壁、虹縣、宿州,降三大將,一月三捷,議者皆服陛下任浚為難。及王師不利,橫議蜂起,臣嘗奏:陛下用兵,為祖宗陵寢而舉,為二百年境土而舉,為中原吊民伐罪而舉,與古帝王好大喜功、開邊生事不同。投機(jī)而進(jìn),知難而退,益當(dāng)內(nèi)修政事,俟時而動。陛下剛明果斷,規(guī)模固已素定,然異論紛紛,不肯置浚。今浚既待罪,臣豈可尚居風(fēng)憲之職?欲望正臣妄言之罪,特加竄殛。詔以公權(quán)吏部侍郎,辭不拜,乃以集英殿修撰知饒州。
按,張浚主持“隆興北伐”失利后,南宋朝廷主和派重新得勢,與金人議和。王十朋力爭不可,被調(diào)離御史臺。故胡銓《疏》曰“王十朋之去,臺列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