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本文是鐘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準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橫素橋邊景最佳。綠波清淺見瓊沙。銜泥燕子迎風絮,得食魚兒趁浪花。〇春已暮,日初斜。畫船簫鼓是誰家。蘭橈欲去空留戀,醉倚闌干看晚霞。
張震,南宋知名詞人,《宋史》無傳。當時名“張震”者凡三人,而歷代文獻都有三人相關信息彼此混淆的問題,茲一一予以分辨。
(一)字“東父”之“張震”
此“張震”為漢嘉人。寧宗嘉泰年間曾知彭州。后曾任軍器監(jiān)。嘉定二年前后,提舉四川茶馬。
(二)“孝宗朝為諫官”之“張震”
此“張震”字真甫(父)。漢州綿竹(一說什邡)人。高宗紹興二十一年進士。歷事高宗、孝宗兩朝,官至知成都府,充本路安撫使。乾道八年八月后,卒于官。
(三)“慶元中知湖州,除福建提刑”的“張震”
關于這個“張震”,宋代典籍中的記載不多也不少。南宋·談鑰《嘉泰吳興志》卷一四《郡守題名·宋》載:
張震,朝奉大夫,慶元三年十二月到。五年六月,除福建路提刑。(1914年《吳興叢書》本?!端卧街緟部罚腥A書局1990年5月出版,第5冊,第4786頁)
“吳興”,即湖州的“郡名”。又,《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四之一九記載:
(開禧元年閏八月一日)江西提刑趙謐、新江西提刑張震并與祠祿,理作自陳。以臣僚言謐舊污白簡,震揚己取名。(中華書局1957年11月出版,第5冊,第4060頁)
同上七三之四二記載:
(嘉定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右司郎中張震與宮觀。以臣僚言其非才充位。(第5冊,第4037頁)
《宋詩紀事》《全宋詞》等兩編的依據(jù),不外乎這些。而其所遺漏的資料尚有《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四之一三:
(嘉泰二年八月)十二日,權發(fā)遣撫州傅伯召放罷。以江西提舉張震言其公肆貪惏,敢行兇暴,輕視人命,不有監(jiān)司。(十月十三日)江西提舉張震放罷。以監(jiān)察御史朱欽則言震處鄉(xiāng)無善行,居官無善政。(第5冊,第4057頁)
但這并不是什么大問題,只順便提一提。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張震”既不字“東父”,也沒有資料可以證明其“號無隱居士”,更非“蜀之益(遂)寧”或“龍湖(游)”人。在《宋詞人考·張震》之三,我已論證了宋代州府及縣一級行政區(qū)劃中,根本沒有“龍湖”其地,“龍湖”當是“龍游”之誤?!褒堄巍睘槟纤渭味ǜ嗡?,該縣即今四川樂山市。因此,《全宋詞》的編者說張震是“龍湖(游)”人,近似于說他是“漢嘉”亦即“嘉定府”人??磥?,《全宋詞》的編者誤將這個“張震”與曾任四川茶馬使的那個“張震”認作同一人了。
關于這個“張震”的字、籍貫和生平事跡,明代·汪舜民等《弘治徽州府志》卷八《人物》二《宦業(yè)·宋》里的記述較為完整,茲引錄如下:
張震字彥亨,歙人。登乾道己丑第。歷院轄、寺丞,知撫州,江西倉。以不附韓氏(按,指韓侂胄),為言路論罷。嘉定初,召為郎。遷右司郎官。奉祠,不復出。娶曾文清公幾之孫,因家于越。時論以正人許之。(上海古籍書店1964年8月影印寧波天一閣藏明弘治刻本,第8卷,第17—18頁)
奇怪的是,同書同卷稍后一頁,又著錄了一位字“彥亨”的“張震”:
張震字彥亨,婺源東溪人。幼貧,依母家陸氏,因貫歙籍。仕婺州永康縣尉;監(jiān)衢州比較務;監(jiān)浙西安撫司回易庫,兼權觀察判官。京斂浩繁,震遇事裁決皆當,諸司交薦。改秩,知太平州蕪湖縣。秋稅米六萬石,加耗十之六。問之邑吏,皆曰:“官吏月俸,綱運折閱,皆所仰給,非得已也?!闭饜砣辉唬骸懊癫O矣。公家之費不可缺,獨不能節(jié)用,少紓之乎?”即日損耗之半。民悅爭輸,前期而集。郡守洪公等薦之,尚書趙公以其記狀上聞,擢干辦諸司糧料院。遷軍器監(jiān)簿;司農(nóng)寺丞;太常丞、兼權吏部郎官。知湖州,逾年,上下兼足。乃捐府庫八萬緡,代倚郭烏程、歸安兩縣民輸免丁錢一年,又以九萬緡為馀邑代輸。罷四安鎮(zhèn)商稅,置酒坊以補課額,人蒙其利。政聲上聞,除江南西路常平茶鹽公事。臺論得祠,主管建寧府沖佑觀。除考功郎中,兼右司,官至朝議大夫。(第19—20頁)
據(jù)陸游《渭南文集》卷三二《曾文清公墓志銘》記載,曾幾有“孫女九人”,最小的一位嫁給了“迪功郎、監(jiān)衢州比較務張震”(《陸放翁全集》,世界書局1936年版,中國書店1986年6月影印出版,上冊,第203頁)。而《徽州府志》里的這兩個“張震”,前者“娶曾文清公幾之孫”,后者“監(jiān)衢州比較務”,顯然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