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本文是鐘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準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少年聞說京華,上元景色烘晴晝。朱輪畫轂,雕鞍玉勒,九衢爭驟。春滿鰲山,夜沉陸海,一天星斗。正紅球過了,鳴鞘聲斷,回鸞馭、鈞天奏。〇誰料此生親到,十五年、都城如舊。而今但有,傷心煙霧,縈愁楊柳。寶箓宮前,絳霄樓下,不堪回首。愿皇圖早復,端門燈火,照人還又。
閻蒼舒,《宋史》無傳,清·陸心源《宋史翼》亦未增補?!顿缰莞尽放c《全宋詞》閻蒼舒小傳,錯訛甚多,茲予訂補:
閻蒼舒字才元,不字“惠夫”。祖籍太原。崇慶府晉原縣人。約生于高宗紹興七年前后。非“紹興二十七年進士”。不曾任“中書舍人”。不曾“出知晉州”。孝宗乾道六年閏五月,已任興元府城固縣令。
九、乾道八年(1172),在四川宣撫使王炎幕府。
宋·陸游《渭南文集》卷二七《跋陜西印章二》其一曰:紹熙庚戌正月十九日夜,閱故書得此。追思在山南時,已二十年。同幕惟周元吉、閻才元、章德茂、張季長及余五人尚亡恙爾。拊卷累欷。
按,“紹熙庚戌”即光宗紹熙元年(1190)。
由此年上推“二十年”,即孝宗乾道七年(1171)。
“山南”,此指興元府,唐時曾屬山南道,故稱。
“同幕”之“幕”,指四川宣撫使王炎幕府。當時四川宣撫使司,即設于興元府。
陸游在興元府王炎幕府的時間,始于乾道八年(1172)三月,終于同年十一月,實在紹熙元年之前十九年。說“二十年”,當是舉其成數(shù)。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一六《財賦·紹興至淳熙四川宣撫司錢帛數(shù)》曰:(乾道五年)七月己巳,王公明為樞使入蜀。……八年九月,王公明召,十月癸亥離司。
按,“王公明”,即王炎,字公明。
“司”,指四川宣撫使司。
據(jù)以上所引兩條文獻,可知閻蒼舒曾入四川宣撫使王炎幕府。其時間的上限,即乾道五年七月;其下限,則是乾道八年十月。但其間年份可考者,只有乾道八年。證據(jù)有二:
其一、即陸游《跋陜西印章二》其一。
其二、則是閻蒼舒臥龍山題名。題名落款日期為“淳熙九年(1182)”,而題名正文曰“余初自宣威幕府送季長奏事北闕,……今丐祠得請而歸,會季長護漕夔門,相與道舊故,握手驚嘆,蓋闊別已十年”云云,自淳熙九年上推十年,是乾道八年。
所謂“宣威幕府”,正指四川宣撫使王炎幕府。陸游《渭南文集》卷一四《送范西叔序》曰:“乾道壬辰二月,予道益昌,始識范東叔。后月馀,遂與東叔兄西叔為僚于宣威幕府。”宋·趙師使《坦庵詞》《水調歌頭·龍帥宴王公明》曰:“金鼎調元手,玉殿渙恩華。宣威蜀道,曾見千騎擁高牙。”亦以“宣威幕府”“宣威蜀道”指稱王炎幕府及王炎宣撫四川,都是明顯的例證。
又,宋·扈仲榮等《成都文類》卷二七《記·官宇》二錄有宋·呂商隱《新建制置使司僉廳記》,曰:“國朝分蜀為四路,以益、利及梓、夔比,路置兵馬鈐轄為率。建炎用兵,樞臣宣威蜀門,始并四路而統(tǒng)之。又創(chuàng)安撫使于成都,仍兼本路鈐轄,以總一路軍民之寄。紹興初,又罷宣威,命成都率為四路安撫置制使(按,當作‘制置使’),其事權與宣威等。是后兩大司更為廢興,治所亦異。至其控御廣,藩寄專,上分天子西顧之憂,則一也?!庇纱丝芍拇ㄐ麚崾沟牡匚皇种匾?,南宋例以樞密使等重臣為之,且習稱“宣威”。
一〇、孝宗淳熙三年(1176)九月,已官刑部員外郎。同月,兼太子侍講。
《宋會要輯稿· 職官》七之三一曰:(淳熙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以……刑部員外郎閻蒼舒兼太子侍講。
宋·周必大《文忠集》卷六《省齋文稿》六有《次韻閻刑部才元楊梅》詩,自注作年曰“丙申”,即淳熙三年。
按,閻蒼舒臥龍山題名自稱乾道八年“后三年,余始被命造朝”。自乾道八年下推“三年”,是淳熙二年(1175)。則閻蒼舒任刑部員外郎,可能即始于淳熙二年。
一一、淳熙三年(1176)十月,試吏部尚書,為賀大金國正旦國信使。四年(1177)正月,在金賀正旦。
《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曰:(淳熙三年十月)癸未,遣閻蒼舒等使金賀正旦。
《金史》卷六一《交聘表》中曰:(世宗大定)十七年正月壬寅朔,宋遣試吏部尚書閻蒼舒、江州觀察使李可久等來賀正旦。
按,金世宗大定十七年,即宋孝宗淳熙四年。此年閻蒼舒出使金國的正式差遣名目,是“賀大金國正旦國信使”。
一二、淳熙四年(1177)七月,已任吏部員外郎。
元·佚名《宋史全文》卷二六上《宋孝宗》五曰:(淳熙四年)秋七月,……吏部郎閻蒼舒言馬政之弊不可悉數(shù)。
按,閻蒼舒上年出使金國時,加署官銜為“試吏部尚書”。出使歸來,仍回復部員外郎的舊官,不過由“刑部員外郎”改任“吏部員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