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本文是鐘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準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間世文章萬選錢。清時平步八花磚。大開紫府瑤池宴,正是橙黃橘綠天。〇金燭里,玉堂前。翰林元是武夷仙。雍容草罷明堂詔,留取天香馥壽筵。
黃定,《宋史》無傳,清·陸心源《宋史翼》亦未增補?!度卧~》黃定小傳較為簡略,且有疏誤,茲予訂補。
高宗紹興三十年,補太學生。孝宗乾道八年五月后至孝宗淳熙二年閏九月前,左承事郎、簽書某州節(jié)度判官事。淳熙二年閏九月至四年六月,秘書省校書郎。淳熙四年六月,秘書郎。此后至淳熙六年間,曾出知某州軍。淳熙六年十二月至七年冬,奉議郎、知潮州。淳熙八年十二月前,曾提舉廣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淳熙八年十二月至九年十月,尚書省兵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非“工部員外郎”。淳熙九年十月至十一月,軍器監(jiān)、兼國史院編修官。淳熙九年十一月至十年七月,國子監(jiān)司業(yè)、兼國史院編修官。
淳熙十年(1183)七月至十二年(1185),直顯謨閣、知溫州。
《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二之二四曰:淳熙十年七月十九日,詔國子司業(yè)黃定除直顯謨閣、知溫州,以定治郡有聲,居官不茍,故有是命。
宋·洪邁《夷堅志》支戊卷八《黃戴二士》曰:莆田士人黃裳,字伯華,與其友戴松,皆以紹興乙卯某月某日寅時生,并居郡中。少相善,既壯為學,皆著稱。有客工論命,二士共邀之,使分別優(yōu)劣。客歷閱家世、平生,然后斷之曰:“二命大略相似,但黃君是正寅時,戴君得寅氣淺,當是丑末,其發(fā)跡必在后?!蓖硕嫒嗽唬骸捌犯窠越^低。黃雖勝之,亦不足道也。”既而戴但預薦,年不滿五十,不第而卒。黃入太學,登舍選。淳熙壬寅得免省,還閩守年,聞戴死,懼甚。福唐黃司業(yè)定為潮陽守,往訪之,飲酒無算,中夜感風淫之疾。而甲辰廷試期已迫,強舁病詣郡。鄉(xiāng)人為賂邏卒及閽者,容其跛曳,三四人掖之造廷。及唱名,亦如之。雖幸列于四甲,竟不可參選,乃求岳祠以歸。歲滿無痊意,凡三任而終,年止五十八。是雖登科食祿,視戴布衣早歿為不侔,然一紀殘廢,與死為鄰,真不足道也。
按,“淳熙壬寅”是淳熙九年(1182),“甲辰”是淳熙十一年(1184)。黃裳訪黃定,飲酒感疾之事,當在淳熙十年(1183)。是年黃定知溫州,非“為潮陽守”。由于其曾經(jīng)知潮州,故洪邁誤記。
溫州,今浙江省溫州市一帶。
卒于淳熙十二年(1185)至十六年(1189)間。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九《故事·狀元特任子》曰:仁宗時,狀元孫暨、楊寘死于京官,皆得官一子。紹興元年六月,利州通判何洙言其弟渙死于承事郎、太學博士,請予一子官,許之。其后,黃司業(yè)定終于承議郎、直顯謨閣(淳熙中),余校書復終于奉議郎(慶元中),皆特官其子一人,用此故事。
按,明·王瓚、蔡芳《弘治溫州府志》卷八《宦職·守·宋·知溫州軍州事》曰:李稶,朝請郎知,淳熙十二年。
即便至淳熙十二年末,黃定知溫州亦不足二年半,尚未滿任期?;蛟S即卒于此年,或許重病不能視事,故朝廷以李稶繼之。淳熙凡十六年,故黃定之卒年至遲不得晚于淳熙十六年。
宋·喻良能《香山集》卷七《挽黃泰之》詩曰:漢世無雙價,皇朝第一流。文章驚北闕,名譽滿中州?;笔袔熌e洌m臺史筆遒。所嗟時未合,不作濟川舟。
明·凌迪知《萬姓統(tǒng)譜》卷四七曰:黃定官終國子祭酒、直顯謨閣、廣東提舉。(清·謝道承等《福建通志》卷四三《人物》一《福州府·宋》所記略同。)
按,據(jù)前文所引林亦之挽詞稱“黃司業(yè)定”,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謂“黃司業(yè)定終于承議郎”云云,可知黃定在朝職事官僅至國子監(jiān)司業(yè),未嘗至“祭酒”。《萬姓統(tǒng)譜》《福建通志》所記皆誤。
著有文集、《鳳城詞》。
《福建通志》卷六八《藝文》一《福州府·宋》曰:黃定文集。
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一《歌詞類》曰:《鳳城詞》一卷。三山黃定泰之撰。乾道壬辰榜首。
按,“三山”即福州之別稱。
“乾道壬辰”即乾道八年(1172),歲次壬辰。
“榜首”即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