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本文是鐘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xué)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準(zhǔn)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
(二)賀鑄的生平
2,生平(續(xù)七)
③哲宗元祐六年至徽宗大觀三年(1091—1109)
四十歲至五十八歲
徽宗崇寧元年(1102),賀鑄出京通判泗州(今江蘇盱眙一帶)。在泗州,曾一度攝知州事。
《賀方回詞》卷二《臨江仙》曰:暫假臨淮東道主,每逃歌舞華筵。經(jīng)年未辦買山錢。筋骸難強(qiáng)久坐,沐猴禪。〇行擁一舟稱浪士,五湖春水如天。越人相顧足嫣然。何須繡被來伴,擁蓑眠。
按,“臨淮”即泗州之別稱。
“暫假”,猶言暫時代理。此“假”乃“假守”之“假”?!妒酚洝肪砥摺俄椨鸨炯o(jì)》“會稽守通謂梁曰”句南朝宋·裴骃《集解》引漢·陸賈《楚漢春秋》曰:會稽假守殷通。唐·張守節(jié)《正義》曰:言“假”者,兼攝之也。
據(jù)此,則此詞必作于賀鑄通判泗州時。知州出缺,賀鑄以通判暫攝州事。
泗州地當(dāng)汴河水道,在東京東。朝廷命官自京出任東南地區(qū)之差遣,往往過此少駐,而地方長吏每須設(shè)筵接待,是真名副其實之“東道主”。賀鑄既以逢迎尊俎為厭,無奈“買山錢”“未辦”,故于“歌舞華筵”,惟有相機(jī)“逃”之一法。
《賀方回詞》卷一《漁家傲》(莫厭香醪斟繡履)篇自注曰:臨淮席上。是夜以病目,命幕僚主席。此尤可為上篇之注解。若本州有知州在,又何須賀鑄以通判主席?若非賀鑄暫攝州事,病中又何須由其出面請幕僚代庖?二詞互證,愈見賀鑄確曾攝知泗州。
夏承燾先生《賀方回年譜》于此事失考,且系《臨江仙》詞于哲宗紹圣三年(1096)欄曰:二月,過泗州。即臨淮?!对娂肪砦濉对⒉磁R淮有懷杜修撰》注:丙子(即紹圣三年)三月(當(dāng)作“二月”)賦。杜公名紘,去歲總漕于此,屢開宴寶訓(xùn)堂。詞集《臨江仙》,暫假臨淮東道主,或此時作。
夏《譜》蓋以“假”為憑藉、依附義,視杜紘為“東道主”。然詩題曰“有懷杜修撰”,序曰“杜公去歲總漕于此”,是杜紘紹圣三年已不在臨淮,焉能為賀鑄之“東道主”?且賀鑄詞曰“行擁一舟稱浪士,五湖春水如天”,是擬將卜隱蘇州太湖(“五湖”即太湖之別名),而紹圣三年二月,賀鑄正在赴官鄂州途中,詞意亦不相合。
約崇寧四年(1105),賀鑄遷宣德郎,通判太平州(今安徽當(dāng)涂一帶)。
約大觀元年(1107)末、二年(1108)初,再為祠祿官,管勾亳州明道宮。至遲二年三月,他已客居在蘇州了。
大觀三年(1109),其寄祿官階已再遷至奉議郎。
夏《譜》大觀三年欄謂賀鑄“管勾亳州明道宮,當(dāng)在崇寧間”。按,崇寧只四年。夏《譜》既定賀鑄遷宣德郎、通判太平州在崇寧四年,又系其管勾亳州明道宮于崇寧間,則賀鑄通判太平州為期僅一年,未免過短。據(jù)當(dāng)時州郡差遣的正常任期三年左右推算,定賀鑄罷太平州差遣,管勾亳州明道宮于大觀元年至二年間,或較近是。
夏《譜》又謂賀鑄“遷奉議郎,當(dāng)在崇寧間”。按,宋·程俱《宋故朝奉郎賀公墓志銘》曰:遷宣德郎,通判太平州。管勾亳州明道宮。再遷至奉議郎,遂請老,以承議郎致仕,時年五十八歲。檢《宋史》卷一六九《職官志》九《元豐寄祿格以階易官》條,宣德郎、奉議郎之間尚有“通直郎”一階?!赌怪俱憽费浴霸龠w至奉議郎”,明示其間有一階遷升之省略。宋·葉夢得《賀鑄傳》曰:李中書清臣執(zhí)政,奏換通直郎。曰“奏換通直郎”,不確,當(dāng)以《墓志銘》所記“改承事郎”為正;然賀鑄改入文階后,升遷過程中必經(jīng)“通直郎”一階,則為事實,可補(bǔ)《墓志銘》之省略。竊以為賀鑄由通直郎遷奉議郎,當(dāng)在大觀三年致仕前?!赌怪俱憽分^其“以承議郎致仕”,蓋致仕官另加一階以示優(yōu)待之成例。若其崇寧間已遷奉議郎,則大觀三年致仕時應(yīng)已實遷至承議郎,須更進(jìn)一階以朝奉郎致仕矣。今既“以承議郎致仕”,故知其遷奉議郎必不得在崇寧間。
自哲宗元祐六年(1091)以武換文之日至此時,十八年間,他的寄祿官階由承事郎遷轉(zhuǎn)至奉議郎,升了四級。前后兩為祠祿官,中間實任了三次差遣,均在外地。他的官運(yùn),并沒有因為改入文階而就此亨通,“少待高常侍,功名晚歲收”,不過是一廂情愿的空想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