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本文是鐘振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xué)基金重大項目《全宋詞人年譜、行實考》(項目批準號17ZDA255)的階段性成果。
(二)賀鑄的生平
2,生平(續(xù)十九)
哲宗紹圣三年(1096)十月,友人秦觀被罪貶郴州(今屬湖南),舟過沔上(沔水,即漢江湖北段),隔江未及見,賀鑄仍寄詩勞問:
流向夜郎才半道,經(jīng)過江夏樂當(dāng)年。
詩里將秦觀之竄湖湘與李白之流夜郎相提并論,且約以他年俟其放還,擬聯(lián)舟偕隱江湖。賀鑄不惜冒著受株連的政治風(fēng)險,給予罹咎于非罪的知交以莫大的精神慰藉,又一次顯示了他的富有正義感和篤重友誼。值得一提的是,賀鑄《慶湖遺老詩集》中與黃庭堅、秦觀有關(guān)的詩篇,亦無一首作于黃、秦二人在京任國史院編修官、春風(fēng)得意的“元祐更化”時期。
徽宗崇寧、大觀間,賀鑄通判太平州(今安徽當(dāng)涂一帶)時,友人李之儀恰好因政治罪名被羈管在當(dāng)涂(今屬安徽),且名列元祐黨籍,大有永世不得翻身的苗頭。然而賀鑄卻依舊與之過從甚密,毫無避嫌疏遠的意思。雖則由于《慶湖遺老詩集后集》的散佚,這段時期賀鑄、李之儀兩人的交往情況難以從賀鑄一方進行詳考,但看李之儀《姑溪居士文集》卷四〇《跋小重山》《題賀方回詞》《跋凌歊引后》諸文,卷四五《怨三三·登姑熟堂寄舊游用賀方回韻》、卷四六《青玉案·用賀方回韻有所禱而作》、卷四七《天門謠·次韻賀方回登采石蛾眉亭》諸詞,便可知道他們兩人之間的親近關(guān)系和頻繁接觸。
固然,蘇軾、黃庭堅、秦觀、李之儀諸人在政治上是反對變法的保守派,就此而言,不無可以訾議之處。但他們?nèi)似飞鹾?,又都以文學(xué)著稱或知名于世,有一定的社會影響。蘇軾在各地差遣任內(nèi),做過不少有益于國家和人民的實際工作。黃庭堅、秦觀等人集中也不乏關(guān)心民生疾苦的詩文。新黨中某些心術(shù)不正的人蓄意制造冤案,對他們極盡打擊迫害之能事,很不得人心。因此,賀鑄在他們落難之際持同情、關(guān)切的立場,頗合乎道義,不特偏執(zhí)于私人交誼而已。
毋庸諱言,賀鑄畢竟是封建地主階級中的一分子,封建國家機器上的一個齒輪,他不可能沒有落后、消極的一面。
盡管他“忠義夙自許”(《詩集》卷四《留別龜山白禪老兼簡楊居士介》),接受了儒家正統(tǒng)思想中若干積極因素的影響,有志于報國濟民、治平天下;但他的出仕,仍不免雜有追求功名富貴,希望“金印錦衣耀閭里”(《詩集》卷一《三鳥詠》其三《子規(guī)行》)之類的個人動機。《詩集》卷一哲宗元祐三年(1088)三月在和州(今安徽和縣一帶)作《三鳥詠》其二《竹雞詞》曰:
君不見日圍赫赫是長安,大明宮殿開云端。雞人唱漏辰三刻,左右相君朝謁還。前騶誰敢干,后乘不可攀。飄颻青蓋望已遠,綠槐陰下沙堤閑。長堤千步沙漫漫,風(fēng)不驚塵雨亦干。君能馳騖此其所,何事江干行路難。
此詩即有點兒“說得口津津地涎出”(朱熹《朱子語類》卷一四〇《論文》下)。何況他的勤于王事,“仕無大小不茍”(宋·程俱《賀公墓志銘》),究其客觀效果,即便也有一些事功局部地符合人民利益(如監(jiān)制兵器,堅利為諸路第一,對增強國家防務(wù)能力頗有貢獻;迅速處理前任長期積壓下來的訴訟案件,懲罰監(jiān)守自盜的贓官,震懾狡吏使不敢放膽營私等等,皆能愜百姓之意),但歸根到底還是為封建王朝的長治久安服務(wù)的。至如任管界巡檢時“日夜行所部,盜不得發(fā)”之類成績,恐怕主要是指有效地防止了民眾對地主政權(quán)的反抗(封建時代,例稱那些不堪忍受壓迫、剝削,揭竿而起的造反者為“盜賊”),那就更不應(yīng)該稱道了。
【附注】
賀鑄寄秦觀詩,即《詩集》拾遺《寄別秦觀少游》。此詩前四句,可參看《李太白文集》卷二〇《沔州城南郎官湖》詩序:乾元歲秋八月,白遷于夜郎,遇故人尚書郎張謂出使夏口,沔州牧杜公、漢陽宰王公觴于江城之南湖,樂天下之再平也。方夜水月如練,清光可掇。張公殊有勝概(按,別本作“張公以殊有勝概”,是),四望超然,乃顧白曰:此湖古來賢豪游者非一,而枉踐佳景,寂寥無聞。夫子可為我標之嘉名,以傳不朽。白因舉酒酹水,號之曰“郎官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