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說洛陽(81)——赴湯蹈火(原創(chuàng)首發(fā))
——洛陽白江永撰文
西晉·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此猶禽鹿,少見馴育,則服從教制;長而見羈,則狂顧頓纓,赴湯蹈火?!?nbsp;
嵇康(公元223年—公元262年),字叔夜,三國時譙郡铚(今宿縣西南)人,魏晉時期思想家、文學家、音樂家。
三國時期曹魏正始年間(240年~249年),嵇康、阮籍、山巨源(山濤)、向秀、劉伶、王戎及阮咸七人,有七賢之稱。因常常聚在當時的山陽縣(今河南修武一帶)的竹林之下,縱酒放歌,談玄論道,故世謂“竹林七賢”。
在政治上,嵇康、阮籍、劉伶對把持朝政的司馬氏集團持不合作態(tài)度,嵇康不滿司馬氏的統(tǒng)治,隱居山陽。而山巨源、王戎等則先后投靠司馬氏,歷任高官,成為司馬氏政權的心腹。嵇康從此看不起山巨源,山巨源由吏部侍郎升散騎常侍時,想請嵇康出來代理他原來的吏部侍郎官職,遭到了嵇康的堅決拒絕。
不久,山巨源收到了門人遞上的一封信。拆開一看,是嵇康給自己的一封絕交信。他迫不及待地看了下去。信中嵇康列舉老子、莊子、柳下惠、東方朔,歷史典故,孔子等先圣,說自己 志氣可托,不可奪也 。接著又寫到自己傾慕尚子平、臺孝威(后漢隱士),不涉經(jīng)學,淡泊名利。信中表示他蔑視虛偽的禮教,公然對抗朝廷的法制,以禽鹿作比,鹿很少見有馴育服從的,大的如果羈絆、束縛它,那它必定狂躁不安,即使赴湯蹈火,也不在乎;哪怕是用金的馬嚼子來裝飾它,拿佳肴來喂它,它還是思念樹林、向往草地的。以此表示如果司馬氏請他做官,他就會像野性難馴的麋鹿狂顧頓纓,赴湯蹈火。表達了堅決不在司馬氏政權中任職的決心。
由于嵇康時常發(fā)表一些譏刺朝政和世俗的言論,司馬氏統(tǒng)治集團對他十分忌恨。景元三年(公元262年),曾經(jīng)受到嵇康奚落的司隸校尉鐘會,以言論放蕩、毀謗朝廷等罪名對嵇康橫加誣陷。嵇康被司馬昭下令逮捕入獄,不久便被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