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妙之門
中醫(yī)在診療疾病時,不像西醫(yī)辨別疾病,而是辨“證”,辨證施治是中醫(yī)的診療方法和原則。既然“證”在中醫(yī)里如此重要,那么“證”是個有著什么內涵的概念呢?
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證”這個概念,還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有人說“證是病機”,也有人說“證是病理狀態(tài)”,還有人說“證是人體內環(huán)境應激狀態(tài)”等等,真是五花八門,說法各異。這些說法正確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具體分析了。先說把“證”定義為“病機”吧。由于“病機”指發(fā)病的機理,因此將“證”定義為“病機”,“證”的內涵便是發(fā)病的機理了?!白C”是發(fā)病的機理嗎?顯然不是!例如,表證和里證反映的是疾病的表里位置,寒證和熱證反映的是疾病的寒熱屬性,虛證和實證反映的是疾病的虛實原因,陰證和陽證反映的是患者的陰陽征象。
由此可以看出,在八鋼辨證里,“證”均與疾病的性狀有關,卻與發(fā)病的機理無關。因此,把“證”定義為“病機”并不正確。再者,“證”和“病機”都是中醫(yī)里的抽象概念,如果用“病機”釋義“證”,顯然是用一個抽象概念,解釋另一個抽象概念,如此解釋下去,將更加抽象,豈能揭示出“證”的內涵?再說將“證”定義為“病理狀態(tài)”吧。大家知道,像病理、病因、病機這些發(fā)病的機制和原理,是沒有狀態(tài)可言的,因此給病理加贅個狀態(tài),實乃畫蛇添足,故弄玄虛。然而,畫蛇添足改變不了真相,只要驅散這點玄虛的迷霧,顯露出來的,則是“證”的內涵被歸結為病理了。
那么“證”的內涵是病理嗎?非也!大家知道,病理和病機有著幾乎一致的意涵,而“病機”已在上文證明不是“證”的內涵,那么病理也不會是“證”的內涵。既然如此,把“證”定義為“病理狀態(tài)”,顯然也是錯誤的。最后說說把“證”定義為“人體內環(huán)境應激狀態(tài)”。既然把“證”定義為“人體內環(huán)境應急狀態(tài)”(以下簡稱“應急狀態(tài)”),那么“應急狀態(tài)”就應該是“證”的內涵。果真如此嗎?上文已有論述,在八鋼辨證中,各“證”反映的都是疾病的性狀,而“應急狀態(tài)”不是疾病的性狀,因此“應急狀態(tài)”也就不是“證”的內涵了。八鋼辨證如此,其他辨證也基本如此。例如在臟腑辨證中,腎陰虛和腎陽虛證反映的是腎生理功能異常的特征,并不反映“應急狀態(tài)”,因此“應急狀態(tài)”也不是臟腑辨證中“證”的內涵。由此看來,用“應急狀態(tài)”定義“證”也是錯誤的。
既然以上三種說法全不正確,那么又如何定義“證”呢?本人依據“證”的內涵,嘗試著給出了一個還不成熟的定義,今天斗膽與大家分享,權做拋磚引玉吧。
定義:“證”是證侯的抽象,它反映著疾病的大致類別和性狀,以及生理功能異常的特征。解釋:
1、為什么說“證”是關于證侯的抽象?
要說明這個問題,就要從“辨證”說起了。大家知道,“辯證”是以患者的病情資料(癥狀和體征)作為依據的。也就是說,通過全面歸納患者的證侯,最后抽象出“證”來。例如,患者出現面色淡白,形寒肢冷,自汗,陽萎滑精早泄,不孕,帶下清冷,腰膝酸軟,小便清長,遺尿,頭暈耳鳴,苔白質淡,脈沉遲且弱等證侯時,即可概括為腎陽虛證。
2、為什么說“證”反映著疾病的大致類別?
例如在八綱辨證中,從疾病的位置入手,將疾病分為表征和里證兩大類別;從疾病的屬性入手,將疾病分為寒證和熱證兩大類別;從病因入手,將疾病分為虛證和實證兩大類別;從患者征象入手,將疾病分為陰證和陽證兩大類別。所謂八綱辨證,說到底是辨別疾病的所屬類別。
3、為什么說“證”反映著疾病的性狀呢?
例如,在八綱辨證中,表證和里證反映的是疾病的位置,寒證和熱證反映的是疾病的屬性,虛證和實證反映的是疾病的原因,陰證和陽證反映的是患者的征象。這里的位置、屬性、原因和征象,顯然不是疾病的構造形態(tài)和病理結構,而是疾病表現出來的性狀。由此看來,疾病的性狀無疑是“證”的基本內涵。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疾病不變的情況下,疾病的性狀往往隨病情的發(fā)展而變化,從而導致“證”發(fā)生轉移。例如,表證隨病情加重往往轉化為里證,實證隨病情加重往往轉化為虛證等。因此同一疾病,在不同的發(fā)病階段,會出現不同的“證”。
4、為什么說“證”反映著生理功能異常的特征?
大家知道,人體器官發(fā)生病變,以及器官功能下降,都會導致人的生理功能異常。然而,在斷定生理功能發(fā)生何種異常時,西醫(yī)的手段是檢測生理指標,中醫(yī)則是以辨證為手段。例如當腎的生理功能發(fā)生異常時,中醫(yī)通過辨證,以其是腎陰虛證,還是腎陽虛證來區(qū)別腎功能異常的特征。
以上我們依據“證”的內涵,給出了一個“證”的定義,由于還很不成熟,懇請同仁審閱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