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論拾物索報
或問:
拾物還主 何以必索其報?
吾有一“歪理” 愿陳其說
夫失物者 與物緣盡也
然君獨得之
非偶然
實順天意
謂之“天授”可也
古云“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蓋言天賜之物 當(dāng)善納之
若輕棄之 后運必不佑矣
由是觀之:
拾而不還
乃循自然之理
強還之 則悖天道也
至若索報 非為貪利
恐為世俗“良知”所縛
逆天之旨 斷吾后福耳
試構(gòu)一境:
俗謂“舉頭三尺有神明”
若財神賜“利”(即所拾之物)于君
君卻轉(zhuǎn)手棄之
財神當(dāng)何思?
故向無感恩之心者索報
實乃“折中”之法
不虧己 不忤神 亦不阻運。
如是
則財神觀之
必曰:“此人善矣 愛財而不貪”
若夫人性
繁亂難測
雖神明亦不能盡察
其或感或怨 亦何足慮哉
雖為謬論 亦可自成一說
旁引. 玄學(xué).續(xù)運.
202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