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還手不違法》
2025年6月27日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guī)定:"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為,造成損害的,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正當防衛(wèi)需滿足對等性、即時性和目的性,建議及時報警并保留證據(jù)。
這意味著在治安管理領域以立法形式確立了正當防衛(wèi)制度。在此之前,僅在公安部印發(fā)的《公安機關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二)》中有類似規(guī)定:"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當遭遇不法侵害進行還手時,可參考以下要點來判斷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范疇:
● 對等性:對方赤手空拳,在自身非老弱病殘且能應對的情況下,最好別抄家伙;對方抄了家伙,自身才能抄家伙。反擊的力度和手段,大致要和對方匹配。
● 即時性:對方停手了,比如被打倒、逃跑、求饒,就得立刻停手,追著打就變成了故意傷害。
● 目的性:反擊是為了讓對方停止侵害,而不是為了報復、泄憤。
總之,正當防衛(wèi)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不是復仇許可證或無限反擊權。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建議第一時間報警,并保留證據(jù),像傷痕、監(jiān)控、目擊者證言等,這些對認定正當防衛(wèi)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