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赤子》附件
母親,您聽兒說
(三)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作者劉志軍,一次次口訴,一回回申訴,四十余年均無結果……今天,終于收到了這張遲到五十年的裁決書:
注:
(見原文)
01:
對這封來自最基層的“文件”,作者如獲至寶,反反復復看了幾十篇,有些文字都能背下來?!拔募庇闪杭冶さ膸孜恢Р课瘑T的原話,“八四年之前,劉志軍一直在梁家堡支部過正常的組織生活?!边@句話是一句真話,實話!但卻有聲有色地扇了鄉(xiāng)黨委一記響亮的耳光……因為作者2017年的申訴,鄉(xiāng)黨委的口頭回復是“無法查清劉志軍是不是郭家堡的黨員。真是驢頭不對馬嘴!”既然這樣,郭家堡鄉(xiāng)黨委為何上報縣紀委,對劉志軍給于留黨察看的處分呢?當年的辦案人員張儀,毛正華兩員大將,把我的黨籍擋案弄到哪里去了?為何要對一名“非黨群眾”進行“留黨察看呢”?正如作者在2017年的申訴中所言,兩級黨組織,對我的黨籍處置,“經不起歷史檢驗,并非組織行為,而是某些人的個人行為,是他們把自已凌架于組織之上的非法行為”而己。
02:
奇文文件還有一句實言:“無法查到劉志軍關于黨籍一事的任何資料”。這是事實。
退伍軍人的擋案,是由縣武裝部存擋和保管的。作者的黨籍資料和獲獎資料全部失蹤,請問,這是組織的責任,還是黨員個人的責任?相關責任人員,拿著人民的工資,在崗位干啥去了?黨員的擋案失蹤,黨員就不是黨了!!試問,黨紀國法何在?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何在?
03:
作者黨籍資料丟失的主要責任人員如下:
其一:
支部書記巖學森。作者劉志軍,當年于1977年4月中旬,親手將轉移組織關系證明及相關手續(xù),交到支部書記手中,巖學森作為公社黨委委員,相關手續(xù)如何辦理,那是支部書記的本職工作,他把作者劉志軍的黨籍移交資料丟到哪里去了?
其二:
接任作者大隊文書職務的總會計張中明,他是管理村黨支部相關資料的具體負責人,他把作者的黨籍資料弄到哪里去了?是工作蔬乎還是有意為至?該說清楚的話,為什么說不清楚?
其三:
新任村黨支部書記張生明,接任書記,作者劉志軍是不是黨員,劉志軍黨費在梁家堡支部繳到1988年8月份,……為啥支部沒有通知留黨察看的劉志軍參加過一次支部召開的黨務會議?
其四:
接任張生明書記的麻文朝書記。是他在劉志軍申請轉黨員組織關系時才轉告黨員劉志軍,“劉志軍的黨員資格被上級黨組織取消了!”就這么一句話,作者劉志軍就不是黨員了!請問這位支部書記,黨章的那一條、那一款有“取消黨籍”這樣的處分。黨員資格是一位支書想取消就取消的嗎?黨紀國法,個人說了算數(shù)嗎?
其五:
跑前跑后,督辦劉志軍“留黨察看”處分們兩位工作人員,張儀,毛正華,作者個人的黨籍資料,就在他們倆人手中,為何讓作者的黨籍資料,在光天化日之下,從他們手中“失蹤了”?這一切的一切,誰之責?誰之罪!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公社黨委咋就察不到了。迫害退伍軍人,罪責難逃!
作者簡歷:
劉志軍:
筆名——
(— ?。?/p>
甘肅《敦煌赤子》撰稿人;生于1952年5月9曰。高中學歷。
原服役于陸軍第四十七軍,步兵一四零師,四一九團戰(zhàn)士。曾以小說、散文及新聞報道等作品、發(fā)表于《人民日報》;《解放軍報》;《陜西日報》;《甘肅農民報》;《農家女》;上海《故事會》等報刊和雜志;長篇小說《敦煌赤子》,網發(fā)在都市頭條,等網絡平臺,頗受熱心讀者的喜愛和好評。
作者聯(lián)系電話:
13309374620;17393731920(含微信);
注一:
凡是愿全文閱讀《敦煌赤子》一書的熱心讀者,按裝“都市頭條”,或打開百度、游覽器、今日頭條等網絡平臺,點劉志軍作品《敦煌赤子》,即可閱讀01至500節(jié)書稿全文。
注二:
作者起筆名“一 丁”
兩字,敬請各位讀者關注。
作者嚴正聲明:
《敦煌赤子》網發(fā)以來,從來未發(fā)作者帳號,從未向讀友要過一分錢!凡打著作者的旗號,向讀者要錢要物的行為,都是騙子的非法行為!全網共討之,全民共誅之?。?/p>
注三:
作者現(xiàn)在的通訊地址為:
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鎮(zhèn)新三區(qū)38號樓二單元502室,望周知。
作者舊址:
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市郭家堡鎮(zhèn)梁家堡村四組20號。
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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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