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如何更好地在公園中進行法治宣傳?
作者:楊 東
公園作為市民休閑放松的公共空間,法治宣傳需兼顧 “傳播性” 與 “舒適性”,避免生硬說教和邏輯混淆,既要貼合場景氛圍,又要傳遞準確的法治內核。
結合市心公園宣傳存在的問題,可從以下幾方面優(yōu)化,實現 “休閑中普法、體驗中懂法”:
一、厘清核心邏輯:明確法治宣傳的邊界與內核
區(qū)分 “傳統(tǒng)法律文化” 與 “現代法治體系” 的關系
避免將封建時代法律與新中國法治簡單串聯為 “一脈相承”,需明確二者本質差異:傳統(tǒng)法律是封建統(tǒng)治工具,現代法治以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公民權利平等。
宣傳中可設置 “古今法治對比展區(qū)”:用通俗語言解釋 “八議” 等封建特權制度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區(qū)別,用案例說明傳統(tǒng) “嚴刑峻法” 與現代 “少殺慎殺”“人權保障” 的理念差異,讓市民清晰感知現代法治的進步性。
聚焦新中國法治的核心脈絡與民生關聯
精簡宣傳內容,摒棄冗長的歷史羅列,重點突出與市民生活相關的法治成果:如《民法典》中關于鄰里糾紛、婚姻家庭、個人信息保護的條款,《行政訴訟法》賦予公民的維權途徑,“一五普法” 以來全民法治素養(yǎng)的提升等。
用 “權利清單”“維權流程圖” 等可視化形式,替代抽象的歷史節(jié)點,讓市民直觀了解 “法律能為我做什么”“遇到問題如何用法”。
二、貼合公園場景:讓宣傳融入休閑體驗
輕量化、場景化設計,避免過度商業(yè)化
材質選擇貼近自然:摒棄造價高昂、與公園氛圍違和的大型雕塑和厚重櫥窗,改用木質標牌、石質刻字、綠植圍欄等融入環(huán)境的載體,與衛(wèi)生健康宣傳牌保持風格統(tǒng)一,避免層級割裂。
布局分散不密集:將宣傳內容拆分到湖邊座椅、步道轉角、樹蔭下等休閑節(jié)點,如在座椅扶手刻上簡短法治標語(“法護平安,民享和諧”),在湖邊圍欄設置 “法治微故事” 漫畫,讓市民在休息時自然接觸,而非刻意 “接受教育”。
互動性與趣味性結合,覆蓋不同人群
針對兒童:設置 “法治積木”“法律常識涂色墻”,用卡通形象講解 “紅燈停綠燈行”“不欺負同學” 等基礎規(guī)則,埋下法治種子。
針對青少年:設計 “法治闖關游戲”,如在步道設置答題打卡點,題目圍繞《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關可兌換小禮品,增強參與感。
針對成年人:設置 “法治心愿墻”“維權咨詢角”,定期邀請律師現場答疑,收集市民對法治建設的建議,同時發(fā)放通俗易懂的法律手冊,聚焦婚姻家庭、勞動糾紛、房產交易等高頻問題。
三、挖掘文化價值:批判性借鑒傳統(tǒng)法律文化
篩選優(yōu)秀傳統(tǒng)理念,進行現代轉化
聚焦 “慎刑恤民”“調處息爭” 等符合現代法治精神的傳統(tǒng)理念,用案例解讀其當代價值:如用 “楓橋經驗” 案例說明傳統(tǒng) “民間調解” 與現代 “人民調解” 的傳承與創(chuàng)新,用唐太宗慎刑故事引出 “少殺慎殺” 的現代司法原則。
塑造正面歷史形象時,突出其理念的 “現代適配性”:如介紹包拯時,重點強調其 “公正無私”,而非封建等級制度下的 “清官斷案”;介紹商鞅時,聚焦其 “因時立法” 的變革思維,而非 “嚴刑峻法” 的統(tǒng)治手段。
用文化符號傳遞法治精神,避免歷史堆砌
簡化歷史人物呈現:無需設置 8 尊大型雕像,可選擇皋陶(“司法公正” 象征)、包拯(“廉潔執(zhí)法” 象征)等少數代表性人物,配以簡短文字說明其理念的現代意義,避免人物過多導致認知混亂。
借用傳統(tǒng)藝術形式:如用剪紙、皮影、書法等傳統(tǒng)藝術展現法治故事,在亭臺梁柱上題寫 “法者,治之端也”“徒法不足以自行” 等經典名言,并附上現代解讀,讓傳統(tǒng)文化與現代法治相得益彰。
四、強化傳播實效:兼顧準確性與通俗性
語言通俗化,避免專業(yè)術語堆砌
將復雜法律條文轉化為生活語言:如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可解讀為 “不管是普通人還是公職人員,違反法律都要承擔責任”;“全面依法治國” 可簡化為 “讓法律管住權力、保護百姓”。
用身邊案例替代抽象理論:如用 “小區(qū)電梯廣告收益歸業(yè)主所有” 案例解讀《民法典》物權規(guī)定,用 “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 說明消費者權益保護,讓法治宣傳接地氣、有溫度。
定期更新內容,保持新鮮感與時效性
結合熱點事件調整宣傳重點:如在消費者權益日突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憲法日開展 “憲法誦讀” 活動,在未成年人保護日更新青少年相關法律內容。
收集市民反饋優(yōu)化宣傳形式:通過問卷調查、現場交流等方式,了解市民對宣傳內容、形式的意見,淘汰不受歡迎的載體,增加大家喜聞樂見的互動形式,讓法治宣傳持續(xù)發(fā)揮作用。
總 結
公園法治宣傳的核心是 “順勢而為”—— 既要堅守現代法治的核心邏輯,明確與封建法律體系的本質區(qū)別,又要尊重公園的休閑屬性和市民的體驗感,通過 “輕量化、互動化、生活化” 的設計,讓法治精神自然融入日常。同時,批判性借鑒傳統(tǒng)法律文化中的優(yōu)秀部分,既傳遞文化自信,又避免邏輯混淆,最終實現 “逛公園、學法律、守底線、護權益” 的良性效果。

作者簡介:
楊東,男,漢族;中共黨員;2016年12月31日退休;筆名 天然,主任記者。出生于甘肅民勤縣農民之家,20世紀60年代初隨母親落戶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三團,務農兩年,服兵役兩年,當教師六年,在地省報當記者編輯十余年;歷任中國新聞社新疆分社采編中心主任、兵團支社社長、《兵團新聞網》總編輯。新疆作協(xié)會員,曾當選為新疆報告文學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著有報告文學集《圣火輝煌》、《共同擁有》、《湘軍出塞》、《天之業(yè)》、《石城突破》《永遠的眺望》和散文通訊特寫集《陽光的原色》、《風兒捎來的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