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法院夏小華法官,只保護清平村委會的利益!卻不保護海南富萊德實業(yè)有限公司的利益。李懿軒作為一名慈善家、企業(yè)家、歌手,他多次反應問題都沒有得到過海南儋州法院的保護,李懿軒租賃的清平村委會的這棟樓實屬違建違法,2020年龐國強和清平村委會吳照奇書記起訴李懿軒的公司后,當時儋州法院就把租賃合同都廢除過了,2025年8月份龐國強和清平村委會又起訴李懿軒的公司要占用費2百多萬,本來這棟樓是違建違法的,他們這種不合理的訴求,儋州法院立案庭竟然還是立案了。
2025年10月11日開庭的時候,李懿軒向儋州法院夏小華法官提供了儋州周邊有房產(chǎn)證的租賃合同,每平方房租才3元,也是做家具大賣場生意的租賃合同,提供了復印件兩份,可夏小華法官還是按廢除合同后的,以前清平村委會補充協(xié)議合同,去判決李懿軒的公司每平方按10元賠償支付給龐和清平村委會的!本來這種情況就嚴重影響到李懿軒公司的司法訴求不公!2026年1月6日,李懿軒開庭后又把補充證據(jù)材料,李懿軒通過郵政快遞寄給夏小華法官了。但是夏法官判案的時候都沒有被采納,判決書也沒有提到這個事實證明材料的事情,可出乎意料的還是按照龐國強和清平村委會廢除過的2020年補充租賃協(xié)議,按原來儋州法院夏小華法官判決書2022年7月4日的儋州法院一審判決書的標準去判決的,其實按這原本就不合理的判決書去判的。因為龐國強和清平村委要的占用費就不合理,他們要的占用費比合法的房屋租賃都高出五倍左右,很明顯他們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們違背了儋州市場租賃定價權!高出了儋州市場定價權。那時候夏小華法官就是這樣去判的,后來李懿軒也上訴到海南二中法院,同樣是受地方保護主義思想意識,海南二中法院審判長賴永馳,審判員葉玉華、平英梅于2022年12月9日判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令李懿軒心寒流血!一位儋州好人李懿軒的公司遭遇到了不公平!
??現(xiàn)在令人費解的事情發(fā)生了:龐國強于2025年5月28日,儋州那大鎮(zhèn)東風路派出所的警員把他的龐國強的戶口注銷了,又把龐國強的名字都改成了現(xiàn)在的龐進輝,大家都知道,如今國家法律嚴令禁止個人改名字,儋州法院夏法官說龐進輝是龐國強的曾用名,李懿軒說他一直都是龐國強,原來簽租賃合同和起訴我的時候都是龐國強,身份證就是龐國強???025年再次起訴李懿軒的公司時候,龐國強以龐進輝的名字起訴李懿軒的公司??蓻]有想到的是龐國強把戶口從廣東遷過來海南儋州的時候就把他的名字改為龐進輝,儋州東風路派出所的警員現(xiàn)在提供給李懿軒和儋州法院夏法官的是如今的龐進輝身份證復印件,難道說這不讓人生疑嗎?
更令人費解的事情是海南儋州法院2026年1月14日一審判決書下來了,儋州法院法官夏小華判決李懿軒的公司不到一年的時間竟然要李懿軒公司占用費63萬多,試問儋州法院夏法官他這要比正常的有房本的還高出五倍左右的依據(jù)及公平正義在哪里?儋州法院夏小華法官的判決明顯是地方保護主義??!其法理嚴重不公平啊!他違背了法律的尊嚴和神圣,同時也嚴重影響了海南儋州的營商和投資環(huán)境!李懿軒呼吁社會、媒體曝光后能引起國家紀檢、監(jiān)察部門領導重視!早日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
最終希望能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和支持,期盼還海南儋州好人李懿軒的海南富萊德實業(yè)有限公司一個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