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下午,王某前去老家吊香,下午坐席吃飯時,喝了2兩白酒,然后一直耍到次日凌晨00時許。
此時,鄉(xiāng)村的孤燈一盞盞地泯滅,而王某和親戚朋友仍在宵夜,觥籌交錯間,又喝了二、三兩白酒。
“已夜深人靜,交警們應該都進入夢鄉(xiāng)了吧?”
宵夜結(jié)束后,王某帶著這樣的僥幸, 坐進駕駛室,美滋滋地擰動鑰匙,擰開了通往“危險駕駛罪”的大門...…
車輛從和溪鎮(zhèn)大坎村小石堡出發(fā)向縣城方向行駛,一路暢通無阻,窗外的涼風似乎讓他清醒了幾分。然而駕駛至正安縣城桐都路90米路段時,刺眼的警燈瞬間擊碎了他的僥幸而脆弱的心——交警正在設卡檢查。檢測結(jié)果顯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37mg/100m,遠超醉駕標準。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已不是王某第一次酒后駕車。
2019年9月10日,他就曾因酒駕被臺州市椒江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可惜,昔日的教訓未能讓他真正警醒,而這一次,他也受到了更為嚴厲的法律制裁。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面對確鑿的證據(jù)懊惱不已、深刻懺悔,承辦法官當庭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被告人王某紅了眼眶。沒想到一時的僥幸又一次換來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