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永成

今天新課改所倡導的學生自主學習與自主管理,其實陶行知先生1919年在《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一文中就有專門論述。特別是學生自主管理,陶先生尤為看重,只不過他在當時稱之為“學生自治”。
陶先生是把學生“自治”放到立德樹人的高度來看待的。他指出,“今日的學生,就是將來的公民,將來所需要的公民,即今日所應(yīng)當養(yǎng)成的學生。專制國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們有被治的習慣;共和國所需要的公民,是要他們有共同自治的能力。中國既號稱共和國,當然要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公民。想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公民,必先有能夠共同自治的學生。 所以從我們國體上看起來,我們學校一定要養(yǎng)成學生共同自治的能力,否則不應(yīng)算為共和國的學校?!?/span>
正因為學生自治對國家發(fā)展如此重要,所以陶先生強調(diào)說,“學生自治是共和國學校里一件重要的事情”,“是現(xiàn)在教育界一個極重要的問題”。作為教師,我們必須把它“當件大事做,當個學問研究,當個美術(shù)去欣賞?!边@個認識高度,恐怕今天有許多教師也未必能夠達到,特別是在那些以應(yīng)試為目的的傳統(tǒng)名校里。
學生自治屬于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部分。它是對中國數(shù)千年來“保育主義、干涉主義、嚴格主義”等傳統(tǒng)教育思想的一種批判和否定。關(guān)于學生自治的內(nèi)涵,陶先生指出,“學生自治是學生結(jié)起團體來,大家學習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續(xù)?!奔热皇亲约汗芾碜约?,學生就有自己立法、執(zhí)法、司法的權(quán)利。比如西安市東城一小的“少年仲裁庭”,陜西宜川中學的學生“誠信考試”,陜西鎮(zhèn)安縣慧源學校和河北省清河縣揮公實驗中學等學校的“誠信超市”,就是如此。但是,因為學生畢竟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學生自治不是脫離學校管理自行其是,為所欲為。陶先生就直言不諱,“學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動,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規(guī)則,乃是大家立法守法。”所以,學生自治在很大程度上其實是“練習自治”,因此,還離不開學校和老師的監(jiān)督和指導。
對于我們今天的課改學校而言,這些100年前的教育理念仍然是彌足珍貴的,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2015年4月11日消息,宜川中學1700余名學生在操場上首次嘗試室外無人監(jiān)考考試,從布置考場、考試、收卷也都是學生自己組織的。

宜川中學高一學生周日晚樓會,這是宜川中學學生自主管理的一大亮點。

西安市東城一小少年仲裁庭:解決學生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河北省清河縣揮公實驗中學學生校長辦公室

揮公實驗中學學校校委會與學生校委會一起開會,研究學校工作

揮公實驗中學無人售貨誠信超市

陜西省鎮(zhèn)安縣慧源學校陳學林校長(右)向陜西省教育廳領(lǐng)導介紹慧源學校無人售貨誠信超市。
(參考書目:陶行知:《學生自治問題之研究》,參見方明:《陶行知教育名篇》,教育科學出版社,2005年,第16-17頁。
作者簡介:宋永成,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北課改名校共同體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