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一個有用的人》
文/風清揚
有用,顧名思義是指:有價值;有用處。人們常常把對自己物質(zhì)上、精神上有幫助或者能帶來實際利益的物體,人,事件,行為等等稱為有用。
在自然界中,有很多美好的事物。比如:溫暖的陽光、甘甜的泉水、清新的空氣,還有和煦的春風、鮮艷的花朵、壯麗的山河等等。這些對于我們來說,有的是生命不可或缺的元素,有的則能為我們帶來精神上的享受。這些事物,也因為自身所具有的價值,而被我們喜愛或稱頌。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除了可以利用自然界中的物品,還發(fā)明了大量的人造產(chǎn)品。這些物品涵蓋了我們衣、食、住、行的各個方面。棉花、絲綢、化纖或竹纖維等可以被用來織布。土地里生長出的蔬菜瓜果、各種糧食,以及通過飼養(yǎng)或者捕獵動物而獲得的肉、蛋、奶,會被烹飪成美食。我們也早已無需住在山洞里或者風餐露宿,而是用磚瓦砌成了寬敞明亮的房子,或是用水泥、鋼筋建成了高樓?,F(xiàn)在,我們遠行已不再靠行走或騎馬了,我們可以選擇更多的方式,諸如:自行車、公交車、小汽車、高鐵、輪船或是飛機??萍嫉陌l(fā)展,為我們帶來了更多實用的物品,也使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
在此,我討論事物的有用與否,并不是想提倡“功利主義”。而是希望個人能擺正在社會中的位置,從而能更好地發(fā)揮自己的作用。我們不能光想著,從社會中攫取財富,而是首先要考慮,如何才能為他人創(chuàng)造價值?從而使自己變成“有用”的人。
其實,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也曾接受過很多人的幫助?;蚴羌胰恕⑴笥?,或是在學(xué)校里一直陪伴并教授我們學(xué)業(yè)的老師們。他們對我們的人生,都曾有過莫大的益處。在他們對別人“有用”的同時,也實現(xiàn)了自己的人生價值。
成年后,絕大多數(shù)人都會面臨一個問題——謀生。那我們應(yīng)如何去做呢?古人云:“將欲取之,必先與之”。工作中,我們只有在滿足了他人的需求后,才能從中獲取自己的報酬。所以,在我們工作時,不單要熟練掌握好業(yè)務(wù)技能,還要想他人之所想,盡力做到讓客戶滿意。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在社會中立足。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只有大家都去努力地貢獻出各自的聰明才智,這個社會才能變得更加美好。
平時,我們在說話、行動上也應(yīng)以“有用有效”為原則。事無巨細,只要是對自己、家人或者他人有益的,我們就應(yīng)該去做。不怕大材小用,萬事唯恐力不能及。當我們堅持了這個原則,就能明白那些是應(yīng)該盡快去做的,那些事情又正在無形中浪費著我們的精力。寫文章也是如此,篇幅再長、用詞再巧妙、文藻再華麗,如果不能給讀者以啟示或美的享受,恐怕也只是一篇空談。
另外,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其意義不只是為了謀生。我們還能在為社會和他人提供幫助的過程中,獲得認同感,從而在心理上得到慰籍。小孩子們會通過勞動,期望獲得父母的贊許;老年朋友們,退休后也不愿一下子閑下來,有的學(xué)習書法、繪畫、寫詩、跳舞,或者幫忙照看孫子孫女;而年輕人,也愿意有一個充實穩(wěn)定的工作。每個人都可以從勞動中,得到不同的樂趣。試想一下,如果在未來的某一天,當我們不再被這個社會和他人所需要,那將是一件多么無聊的事情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