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軼事〕
那1.2元
文/王宗安
那年,我16歲,在溧水白馬中學讀高中。一個星期天下午,母親與我在自家的菜園里割了兩秧藍青菜,我背著書包、挑著這兩秧藍青菜,步行到距離我家7華里的共和集鎮(zhèn),由于身體單薄,途中放下?lián)有菹⒍啻?。由我姐姐?lián)系,把青菜賣給了共和糧管所食堂,我的青菜賣了1.2元錢。
我再從共和集鎮(zhèn)步行約7華里至白馬中學,已經(jīng)傍晚了。我把灰藍色中山裝上衣脫了放在宿舍我的床鋪上,出門去食堂?;仡^,發(fā)現(xiàn)放在上衣口袋里的1.2元不在了,這一周的伙食費丟了,怎辦?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回家。天色還好,立即步行回家(從學校到家約12華里),途中約至七里崗村(距家約4華里),天色已經(jīng)黑透了……
第二天凌晨,我拿了父親預先放在桌上的1.5元中的1元紙幣,立刻感覺那張紙幣比昨天的擔子重,比昨天的1.2元沉。……匆匆奔赴學校,沒有遲到……
我沒將此事與老師和同學們說,因為說不清。
多年過去了,我仍想,撿到或是取走我的錢的人也許確實解決了一時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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