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陳中遠,70后,河南新蔡人,古典文學愛好者,發(fā)表作品曾用名冰心玉壺,省書協(xié)會員,省作協(xié)會員,在詩詞、戲劇評論、散文等方面見解獨到,著有《讀東坡詩詞,感悟人生》、《如何鑒賞河南曲劇的美》等。

“殺廟”一折,講的是宮中校衛(wèi)韓琪接到陳世美截殺秦香蓮母子三人的指令后,手持鋼刀,追至一破廟,當得知秦氏母子遭遇的真實情況后,不忍行兇,但身為當差人,又無能為力,無奈之余,躺刀自刎。劇情通過對人物神態(tài)、語言、動作、外貌、心理等的舞臺展示,刻畫人物形象,是這場戲的關鍵所在。

劇中韓琪作為一名校衛(wèi),無條件服從命令,是其天職所在,接到去執(zhí)行殺人的命令后,也試著去問“他們身犯何罪?”,陳世美僅答“不必多問,一切由本宮作主”。的確,作為一名合格的軍人他深知密令是不需多問的。于是,急匆匆前去執(zhí)行。一足踢倒廟門,見到秦氏母子舉刀便砍等,這一系列的動作,表現其雷厲風行的軍人形象。秦香蓮起初以為是強盜劫財,便說自己是“討飯民婦,身無分紋”。韓琪答“哪個要你錢財”,秦香蓮又問“你與我們有仇?答“無仇”,“有恨?”答“無恨”。秦香蓮哭聲凄厲,又問“軍爺,那你就說個明明白白,縱使一死,也就瞑目了?!表n琪不假思索便答“沐墀宮奉了駙馬命,殺你母子喪殘生”。

通過這些語言的對話,刻畫了其光明磊落的個性。當得知秦香蓮母子“未犯人命大狀,而是駙馬爺原配妻房”時,韓琪霎時明白了,自己所執(zhí)行的命令是被別人當了槍使,于是就有了這句唱詞,同時也是反思,“陳駙馬害人命為了富貴,我韓琪殺無辜所為哪樁?”,即為心理描寫,舞臺上的心理描寫都是通過念白和唱詞表現出來的,由此看出韓琪這一人物,不魯莽,頭腦清醒,不唯命是從的俠義形象?!拔以僬f開生路,把她來放?”轉念一想,“當差人怎能夠自作主張?”,“我再說殺了她,回宮請賞?”看到秦香蓮母子哭聲一片,“見此景軟了我一片心腸”,這些心理斗爭的過程,真實,真切?!败姞斳姞斂趦确Q,你放俺母子遠逃命,忘不了你的大恩情。”,“她母子流下傷心淚,鐵石人兒也傷情”,表現其樸素、善良、正直的本性。報恩與否對韓琪來說,此時已經不重要了,“駙馬要驗這刀上紅,不殺你們我難回宮”,他深知最終的結果不是你們死,就是我死,此時該如何取舍?他是矛盾的。

秦香蓮看到此景,替他做了訣斷,“駙馬要驗這刀上血,怎忍讓軍爺受屈情?,要殺就把我一人來殺死,留下俺一雙兒女,叫他遠逃生吧”,“一見此情難忍耐,罵一聲陳世美太不該,她母子冤仇深似海,叫我韓琪怎安排?”這是職業(yè)性與人性的思想較量,到底是軍人天職重要,還是人間的是非曲直重要?,“大丈夫生死何懼怕,縱死也要死清白”,于是撥刀自刎。這就是一個有理智、有人性、能明辨是非、讓我們肅然起敬的英雄。

其實,韓琪從一個普通軍人演變?yōu)槿f民敬仰的英雄,是在特定的環(huán)境下經過了無數次的思想斗爭,這種思想斗爭因為符合常情常理,所以一點也沒有掩蓋其高大形象。他接到命令,絲毫沒有怠慢,緊緊追趕母子三人,這是軍人形象;見到母子三人舉刀便砍,這是軍人的天職。當得知母子三人不是罪犯,而是因為主子的貪圖富貴被滅口的人,他不忍下手;而“放母子逃生”又不是一個當差人能夠做的;“駙馬還要驗刀上的血”,使他進退兩難。當秦香蓮母子逃走的時侯,他又讓回來,此刻,他也許想狠下心來,執(zhí)行命令,秦香蓮看出其內心的猶豫,于是提出殺死自己一人,留下兒女遠逃生的建議,他還是不忍,最后,他成全了軍人“犧牲自己,拯救弱者”的形象。

秦香蓮看到韓琪的這一壯舉,她是害怕的,是不安的,“一見韓琪倒塵埃,我的韓將軍啊,秦香蓮好似萬把鋼刀刺胸懷,你為俺母子三人受了害,連累你撥刀自刎怎應該?韓將軍九泉之下且等待,秦香蓮與你伸冤來,望死尸叩頭出廟外”,她解下自己的衣服,把韓琪死尸掩蓋。此時,沒有過多的喧染,一是符合劇情的安排,二是符合劇中此刻人物的心理特點,此景,已不容許她母子在此多逗留,她會想,是否還會有其他追殺她們的人?是否還會發(fā)生其他意想不到的情況?有些心理描寫能在念白中展現,有些卻不便展現,這些不便展現的心理描寫,需要觀者深諳劇情,讀懂演員的動作和神態(tài)。

在《秦香蓮后傳》中安排了“哭廟”一折,講的是十八年后,秦香蓮兒子英哥投軍立了大功,招了沐墀宮中的紫云郡主,秦香蓮在尋子的路上,得知這一消息,想起以往自己的親身經歷,傷心之至,一怒返家不再尋找兒子,在返家的路上偶遇韓琪廟,想起,“將軍的救命恩海深山重”,“當年,韓將軍為救俺母子命,撥鋼刀刎自身血染刀紅”,淚如雨下……

韓琪的死,讓此劇的矛盾進一步激化,如果說,秦香蓮在未遇韓琪之前,告狀僅僅是為了發(fā)泄一下自己心中的怨氣的話,彼時,她還沒有置陳世美于死地的決心,畢竟,那是孩子的爹。而韓琪的自刎,事情已經到了無法回旋的余地。且不說,為了自己和孩子,韓琪,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為了挽救她們母子,被逼得走投無路,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如果不堅定地把告狀進行到底,不置陳世美于死地的話,怎對得起“韓將軍在天之靈”。此時,自己的生死已經不那么重要了,她已經不顧一切,所以說一個人的所作所為,通常是在特定的環(huán)境下產生的念頭,既而推動著自己義無反顧。

就陳世美而言,當初,既然已經走錯了路,彌補的機會還是有的,在當時的封建體制下,一個狀元,娶兩個女人,也不是什么大事,至于招駙馬,構成了欺君之罪,但這個罪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也可大可小,既然王丞相愿意幫自己在皇上面前化解這個問題,就應該順水推舟,及時認錯悔錯,反而派韓琪去殺妻滅子,韓琪被逼自殺,此時已經形成了“血案”,已經是罪不容赦,離自己回頭的路,已漸行漸遠。